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资料室管理制度

发布者: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19-09-13浏览次数:10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资料室管理制度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资料室是学院开展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为加强资料室的管理,在保证为师生提供良好服务的同时,提高图书资料的使用效率,保证图书资料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资料室作为学校图书馆的二级藏书单位,由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管理,由学校图书馆负责资料室的业务指导。

二、资料室设立一名专职资料员,具体负责资料室的管理,并由院办公室主任分管。

三、资料室的服务对象主要是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师生和其他相关专业的教师。

四、主要工作职责

1.按照学校图书馆藏书建设的要求,作好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所需中外文期刊、主要教学参考书和科研用书等所需用书意见的收集、整理,并上报图书馆和教务处。

2.负责本部门资料室图书、期刊、报纸的阅览管理、外借管理以及图书资料的典藏管理。

五、文献资料的采(订)购管理

1.学院资料室原则上只收藏与本学院所开设专业及课程相关的教材、教师所用教学参考书和科研用书。

2.学院各专业所需专业用书(含音像资料等)由本资料室管理员定期征询本院教师意见,汇总成书目并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部门章后交图书馆审核。

图书馆根据文献采访原则和馆藏要求对学院的书目进行审核,对不符合馆藏要求的书目不予同意购买。同时图书馆将定期或不定期的提供学院所开设专业的相关图书目录,以及从网上发布相关的书目信息,以供学院选用。

3.学院根据图书馆审核后所购买的图书须统一经图书馆分类、编目、著录,进行财产登记、入图书馆馆藏,并作好交接记录后,由学院资料员领取。

4.学院所购图书必须为国家正式出版物,凡盗版、非正式出版物及内部资料等形态的文献一律不予接受入藏。

六、进、出库管理

1.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资料室发生图书丢失时,必须按图书馆图书丢失赔偿办法进行赔偿,然后凭学院财务收据到图书馆办理注销手续。

2.因工作需要,资料室的书刊需改变馆藏地址和资料员人员发生变动时,必须报图书馆作好交接备案记录。

七、图书的日常管理

1.学院资料室定期盘点一次。具体清点工作的要求与图书馆图书的清点工作相同,发生丢失时追究资料员责任。

2.学院资料室必须建立进书财产总帐,并与图书馆的总帐相符。

3.资料员要妥善作好图书的保管,保持室内的通风,作好防虫、防蛀、防火等工作。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19  9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16号格物楼 电话:(023)72792166
版权所有 长江师范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物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