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试行)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推动教学团学一体化,构建合作与互动的育人机制,形成全程育人、全员育人、全面育人的良好氛围,建设与教学应用型大学相符的优良学风,切实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大力推动学院转型发展,根据学校《关于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指导意见》(长师院委发〔2015〕28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坚持专业成长与实践成才相结合,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坚持共性教育与个性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作用,依托“理行天下师训堂”文化育人品牌和学科专业活动工作平台,逐步构建起以“学科专业活动+”为核心内容的团学工作体系,形成教学团学一体化育人新常态;同时促进教师转型发展,实现师生共同成长。 二、组织领导 1.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方案制定、导师设置、导师选聘、导师考核,并指导、督促方案实施。 组长:卢孟春 张可言 成员:贺国权 肖俊 党随虎 严文娟 谭勇 2.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方案实施、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和组织工作研讨与交流。 主任:肖俊 成员:秦廷斌 袁黎 李晓妍 余文莉 秦林 刘佳 三、导师设置及工作职责 (一)导师设置 依据“专业指导不间断,项项活动有指导”的原则,建立“班导师+毕业导师+项目导师”的本科生导师体系,确保学生本科阶段学业年年有导师指导,学科专业活动项项有导师指导。 1.大一至大三设置班导师 按“一专业方向一导师”的原则在新生入学时配置,任期三年,三年内无特殊原因(产假、深造、学年考核不合格等)个人不得中止导师工作;一名班导师指导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60人,超过70人的专业方向由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增配班导师。 2.大四设置毕业导师 按学院现行“三位一体(毕业实习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就业(创业)指导)”模式在毕业年级配置,任期一年,期间无特殊情况个人不得中止导师工作;一名毕业导师指导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 3.学科专业活动设置项目导师 依据学生参加学科专业活动(学科竞赛、挑战杯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科研项目、实践能力提升项目等)的需求,按“一项目一指导团队”(如电子竞赛指导团队、教学技能指导团队、挑战杯竞赛指导团队、创新创业项目指导团队、职业技能指导团队等)配置,面向全院(部分项目面向全校)学生服务,不针对具体专业年级;任期为项目实施全过程,在项目实施期间无特殊情况,个人不得中止导师工作。依据学科专业背景、能力和项目需求,班导师和毕业导师可同时担任项目导师。 (二)导师工作职责 与年级辅导员主要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生活服务工作不同,本科生导师的核心任务是以学科专业活动指导为主的学生专业成长、实践成才全程指导。班导师是学生学业发展、专业成长的规划师、引路人、培训者;毕业导师是学生学以致用、创新创业、择业就业的指导者、参谋长;项目导师是学生以赛带练、以练促赛、学用结合、实践成才的训练师、教练员和同行者。年级辅导员、班导师、毕业导师、项目导师四者错位工作、各负其责、协作互动,实现立德树人的育人目标。 1.班导师工作职责及要求 ①负责新生专业引领,让其明确专业培养目标、专业学习要求、毕业条件;了解专业前景,牢固专业思想; ②指导每个学生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学业规划,并督促实施;为学生制定人生规划提出建议; ③负责学科竞赛、专业技能竞赛的组织动员、检查督促、验收总结工作,激发参赛热情、提高参赛率; ④负责学科专业项目立项申报的组织动员、项目导师的协调安排、项目实施过程监控和结题验收指导工作,提高立项、结题率; ⑤负责学生专业学习引导,通过学习经验(方法)交流、互助(课程)学习小组等形式,激发学习兴趣、创建优良学风,提高专业学习效果,带动学习困难学生完成学习任务; ⑥负责在学科专业活动中对学生进行遵章守纪教育引导,增强学生规则意识、纪律意识、团队协作精神和契约精神; ⑦加强与年级辅导员、项目导师的交流,为其工作提供参考意见; ⑧在指导学生学科专业活动过程中补强自身实践应用能力,逐步实现转型,与学生共同成长。 2.毕业导师工作职责及要求 ①负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程指导,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和工程应用的初步训练,培养学生科学精神创新意识,养成诚实守信的良好习惯; ②负责学生毕业实习的专业指导,培养学生学以致用的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 ③负责学生的创业就业指导,激发学生创业热情,引导学生端正就业观念,帮助学生结合个体特点和行业人才需求状况择业就业; ④关注学生学籍学位状况,为学生顺利毕业提供建议; ⑤加强与年级辅导员的交流,为其工作提供参考意见; ⑥在指导学生过程中补强自身实践应用能力,逐步实现转型,与学生共同成长。 3.项目导师工作职责及要求 ①负责学生学科专业竞赛(项目)的全程指导。从赛前集训(立项申报)到竞赛进行(项目实施)均要注重实现方法和技术路线的指导,帮助学生以赛带练、以练促赛,在各级各类竞赛(项目实施)中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增强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 ②加强与年级辅导员、班导师的交流,为其工作提供参考意见; ③在指导学生学科专业竞赛(项目)过程中补强自身实践应用能力,逐步实现转型,与学生共同成长。 四、导师选聘(用)及考核 (一)导师选聘(用) 1.导师任职条件 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②具有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的师德素养; ③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合理的知识结构,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科技创新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 ④熟悉教育规律,熟悉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以及行业人才需求状况,熟悉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结构特点; ⑤原则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从事专业教学工作两年以上; ⑥班导师、毕业导师应具备与学生相同的学科专业背景,且班导师原则上由学生所属系(部)专业教师担任;毕业导师应具有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资格;项目导师应具有训练、指导相应项目的能力或经历。 2.导师聘任程序 班导师和项目导师采用自愿申请与学院安排相结合的方式聘任,毕业导师按学院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配备办法(双向选择)聘任。 聘任程序: ①本人申请:填写《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申请表》(附件1)交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办公室; ②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批; ③审批结果公示; ④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⑤签定《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责任书》(附件2)。 (二)导师考核 导师考核分类进行,每学年一次,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在春期结束时进行;考核结果分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20%。导师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评职晋级的参考,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评为不合格等次者取消导师资格。 1.定性考核(60) ①学生满意度调查(50):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在每年5月进行(项目导师在项目结束时进行)。满意率低于80%不能评为优秀,不满意率高于50%评为不合格。 ②教学系(项目团队)评价(10):由系主任(项目团队负责人)根据导师工作态度、工作效果、师生反馈等方面综合评定。 2.定量考核(40) 依据可定量任务标准(见下表),完成任务不扣分,未完成每项扣5分,超额完成每项加5分,但此项总分不超过40分。 ① 班导师定量任务标准
②毕业导师定量任务标准 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指导按学院原规定执行,毕业生初次就业率90%。 ③项目导师定量任务标准 按项目团队规定标准执行。 3.考核等次确定 按考核成绩确定等次:90分及以上优秀,60分以下不合格,其余合格。若优秀等次人数超过20%,则先按考核总成绩、再按定量考核加分多少顺序确定。 考核成绩=学生满意率*50+教学系(项目团队)评价得分+定量考核得分。 五、导师待遇 导师工作津贴由学校预算的专项经费(本科生导师专项、学科竞赛专项)和学院安排绩效资金予以保障。学校预算的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为保证各项专业实践活动顺利开展,设立专业实践活动组织奖,用于奖励组织各级各类专业实践活动的组织团队,奖励经费为学校本科生导师专项中“组织活动奖励”。 (一)班导师工作津贴根据其工作量大小和工作质量(考核结果)按下式计发: 班导师年工作津贴=30*指导学生人数+绩效补贴 其中,前者为学校导师专项经费,后者为学院安排的绩效经费定额补贴(建议在5%绩效提留中安排),每学年定额补贴为1000+20*超过60人的人数。 (二)毕业导师工作津贴依据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人数和完成就业合同(证明)份数按下式计发: 毕业导师工作津贴=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费标准*指导学生人数+100*完成就业合同(证明)份数 其中,前者为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专项经费,后者为学院就业工作专项经费。 (三)项目导师工作津贴依据项目工作量大小和获奖情况,分类计发: 1.学科竞赛类 项目导师工作津贴=学校学科竞赛专项(指导费和获奖奖励)+学校导师专项中竞赛获奖奖励。 2.立项申报类 项目导师工作津贴=项目指导工作补贴+学校导师专项中竞赛获奖奖励 3.说明 ①没有学校专项指导工作补贴的项目(如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挑战杯、学生科研项目等),由学院安排绩效资金给予补贴。成功申请立项国家级、市(省)级、校级项目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500元指导工作补贴,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计发,不重复计算。 ②未在学校立项的院级学科或技能竞赛,导师指导工作在该项目资助专项(如文化品牌建设经费、专业实践活动经费、冠名赞助经费等)中补贴,补贴标准视专项经费多少、在300元以内考虑。 ③导师竞赛获奖奖励按国家级(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奖系数分别为3、2.8、2.5、2)、市级(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奖系数分别为2、1.8、1.5、1)和校级(一等、二等、三等奖系数分别为1、0.8、0.5)加权计算,分配学校导师专项中的竞赛奖励。 ④导师立项奖励按国家级(申报成功、申报不成功系数分别为3、1.5)、市级(申报成功、申报不成功系数分别为2、1)和校级(申报成功、申报不成功系数分别为1、0.5)加权计算,分配学校导师专项中的竞赛奖励。 (四)专业实践活动组织奖 1.项目团队组织奖=(项目权重/学院项目总权重)*学校本科生导师专项中“组织活动奖励” 2.说明 ①按参与学生人数,设人数权重。1~9人取权重为1,每增加10人权重加0.2(如10~19为1.2、20~29为1.4,余类推); ②按专业实践活动级别,设级别权重。国家级2、省(市、部)级1.5、校级1、院级0.5; ③项目权重=人数权重*级别权重; ④项目团队组织奖原则上按责任大小、承担组织工作量多少,由项目负责人决定发放。建议按项目负责人1、其余参与组织者均0.5加权计算分配。 (四)实施导师考核奖惩制度,凡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导师(班导师以学院学年考核结果为依据、毕业导师以学校教务处评定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主)指导教师为依据、项目导师以竞赛(项目)组委会评定的优秀指导教师为依据),奖励300元(学院安排绩效资金),并作为学校“优秀本科生导师”推荐人选(若学校发放优秀导师奖励,按就高原则,不重复发放);凡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导师,扣发导师工作津贴50%。 六、实施步骤 1.广泛宣传,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导师制实施意义(9月20日前) 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学校《关于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指导意见》(长师院委发〔2015〕28号)和彭寿清书记在本科生导师制启动暨实施培训会上的讲话精神,从立德树人的高度认识我校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的背景和意义,从教学团学一体化的角度理解我校本科生导师制的特点和作用,力求得到全体教职工特别是专业教师的认可和积极响应,为落实本科生导师制的各项要求做好思想和行动的准备。 责任人:卢孟春 2.深入调研,广集意见,制定可行的导师制实施方案(9月30日前) 分别召开院务委员、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学生团学干部和普通学生代表会议,结合有针对性的个别谈话,广泛征求各类人员对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学院学科专业特点和已先期实施“三位一体”本科生导师制的经验和教训,按学校“实施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制定具有本学院特色的、以导师聘任、导师职责、导师考核、导师津贴等为核心内容的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并召集党政联席会委员和本科生导师制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讨论、完善、审定通过后报学校审批。 责任人:卢孟春 3.全面动员,仔细遴选,配齐各类导师(10月30日前) ①召开全院教职工会议,仔细解读实施方案,明确导师职责和任务、导师考核办法、导师待遇(含奖励)和选聘程序,动员广大教职积极承担本科生导师任务。 ②按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开展导师选聘工作。当自愿申请人数不够或符合条件有人数不够时,采取学院安排的方式进行。 ③班导师在新生入学时配备,任期三年;毕业导师由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担任,在学生确定指导教师时配备,任期一年;项目导师以导师团队形式存在,在每届(次)项目启动时由项目负责人(由学院指定)从导师团队中选择配备,任期到项目结束为止。 ④结合学院学科专业活动开展实际,拟建立电子竞赛项目(各级电子设计竞赛、单片机、PLC等学科竞赛)、职业技能项目(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竞赛等)、教学技能项目、创新创业项目(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大小挑战杯、创业竞赛等)、科研项目等五个项目导师团队。 责任人:张可言 4.明确职责,严格要求,督促导师认真履职(11月至次年6月) ①定期召开学生代表认座谈会,听取学生对导师指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给导师反馈,督促导师改进工作;(责任人:导师工作办公室) ②实行导师月会制度,组织导师交流工作经验、心得,了解导师工作情况和诉求;(责任人:导师工作办公室) ③学院导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负责,不定期地深入班级、项目现场,了解、指导和督察导师履职情况和任务进展。 班导师工作:责任人:卢孟春 项目导师工作:责任人:张可言 毕业导师工作:责任人:贺国权 5.注重过程,看重实效,实事求事组织导师考核(6月底前) 导师的工作重过程,不搞“花架子”,导师的评价重实效,不因人而异,严格按考核办法进行。导师要认真做好工作记录,真实反映工作过程,导师工作办公室要注重导师工作的记载和成(效)果的收集、整理和统计,为导师考核提供真实的依据。 考核程序:导师填写《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考核表(学年)》(见附件3)→导师工作办公室组织学生满意度调查、系主任(项目团队负责人)进行教学系(项目团队)评价→导师工作办公室统计考核成绩→导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定考核成绩和等次→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考核等次→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责任人:肖俊 6.总结得失,完善方案,全面推行本科导师制(2016年9月前) 依据近一年方案试点实施情况,在学生学风班风培育、专业水平提升、实践创新能力增强和教师同步成长等方面仔细分析,全面考量是否达到了学生专业成长、实践成才和教师转型成长的目的,是否克服了团学教学“两张皮”现象、达成了一体化共同育人的目标。同时对导师职责、待遇、考核办法等进行全面总结,发现存在的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完善实施方案。 责任人:卢孟春 七、工作要求 1.学院全体教职工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和专业老师要高度重视本科生导师制工作,深刻领会其在学院转型发展、立德树人和教师转型成长中的重大意义和作用。院长书记必须广泛宣传,亲自解读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和学院实施方案,统一思想,从立德树人的高度深刻认识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的背景,从教学团学一体化的角度准确理解本科生导师制的特点,以推动转型发展的力度认真落实本科生导师制的要求;学院实施方案的形成必须经过广泛调研,切合学院实际,具有学科专业特点和可行性;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广泛动员、认真遴选、全程督促、严格考核,确保导师制顺利开展和实施效果,真正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作为、方法上切合实际,效果上符合预期”。 2.学院领导班子要统一认识,齐心协力,切时做好导师制实施的思想保障、组织保障和人财物保障工作,为导师提供好良好的工作条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特别是在经费保障上要按学校要求从绩效中给予支持。 3.育人团队间在各施其职的同时,要密切配合,共同完成立德树人的任务。年级辅导员要主动支持和服务班导师和项目导师的工作,班导师和项目导师要积极配合和协助年级辅导员的工作。班导师在竞赛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为项目导师和项目学生提供直接或间接的服务与帮助。 八、其他 1.班导师从2015级新生开始试点,毕业导师和项目导师全面推行。 2.本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后报学校本科生导师工作委员会审批后生效,由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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