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21级电子信息大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发布者: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2-05-23浏览次数:2519



为做好2021级电子信息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保证大类培养与专业培养阶段的有机衔接,依据《长江师范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长师院教〔202213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以“尊重学生意愿、遵循社会需求、合理专业布局”为原则,特制定2021级电子信息大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一、专业分流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专业分流过程公开、结果公示,保证专业分流的透明度。

2)坚持“以生为本、尊重学生”的原则,学生根据发展方向自愿申请专业志愿。

3)坚持“遵循志愿、成绩优先”的原则,在学生自主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生综合考评成绩排序,进行专业分流。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电子信息类专业分流管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分流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管理及协调专业分流具体工作。分流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学院办公室主任、相关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以及2021级年级辅导员。

组  长:党随虎  张  敏

副组长:谭  勇

成  员:李松柏、卢孟春、严文娟、黄仕建、杜得荣、谭洲敏、

刘  佳

三、专业分流对象和分流计划

1)专业分流对象

专业分流对象为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按照“电子信息类”大类招生入校在籍且尚未确认具体专业的2021级本科生。

2)专业分流人数

 “电子信息类”招生大类包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2个专业。根据师资、实验室条件、学科专业规划等情况,各专业分流计划数如表1所示。


1 “电子信息大类”各专业预设容量计划表

招生大类

大类人数

分流专业名称

专业预设容量计划

备注

电子信息类

159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专业代码:080714T

109

2个班

 通信工程

(专业代码:080703

50

1个班


四、分流程序

1. 制订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学院根据师资、实验室条件、学科专业规划等情况提出各分流专业人数、学生修读条件,并参照学校学生综合考评指导办法(附件1)制订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学校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定。(515日前)

2. 公布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学校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学院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审定通过后向学生公布。(523日前)

3. 组织学习填报志愿。学院办公室参加教务处专业分流网络管理系统培训学习,在网上设置专业分流相关参数;学工办组织学生学习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教学副院长作学校政策及实施方案的解读,电子信息系、通信工程系主任分别宣讲专业确保学生充分了解专业,辅导员指导学生根据自身学业专长、兴趣爱好及分流条件在网上填报专业分流志愿。(填报指南见附件2)。(624日前)

说明:学生在填报志愿时的专业必须明确排序,且必须填满电子信息大类的2个专业,未按要求填写专业的学生,应服从分流小组的安排与调剂。志愿申请一经提交后,不能修改。

4. 信息汇总审核把关。学院办公室汇总学生志愿,统计学生的分流意向,审核学生填报条件要求。(630日前)

5. 公示综合考评成绩。任课教师登录2021级学生成绩(717日前),学院办公室负责核算学生第一学年按教学计划修读的学业成绩得分(只计入必修课),学生办公室负责核算第一学年综合素质得分,学院办公室汇总排序综合考评成绩并公示3个日历日。(722日前)

说明:综合考评成绩为学业成绩(权值95%)与综合素质(权值5%)之和。计算方法按学校《学生综合考评指导办法》执行,成绩数据保留小数点后2位。

6. 实施专业分流。学院办公室根据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参照学生志愿和专业人数确定学生分流专业,并对结果公示5个日历日。学生如有异议,应以实名制在公示时间内向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提交书面材料,由小组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诉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办公室报学校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29日前)

说明:分流时的专业确定方法为首先对参与分流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然后,第一轮分流按照第一志愿及成绩排序确认专业,当填报第一志愿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分流上限人数时,直接确定专业;当填报第一志愿人数超过专业分流上限人数时,根据成绩排序录满到上限。第一轮未确认专业的学生,根据第二志愿进行第二轮次的专业确定。如此循环直至所有学生分流完成。当出现同等志愿,成绩排序并列情况时,以《高等数学》成绩排序,高等数学成绩相同再以《大学英语》成绩排序。

7. 审定专业分流结果。学校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专业分流结果后,教务处进行学籍异动处理。(82日前)

说明:学校分流结果一经公布,学生应当按核定分流后的专业修读,不能因个人原因调换专业,教学秘书、辅导员和系主任做好后续教学及管理。

五、其他说明

1) 学生在校期间有且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专业分流的机会。分流时间安排在第二学期(具体分流时间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

2)取得学籍的入伍学生,退伍复学后,专业分流时优先考虑个人志愿。对因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异动不能参加本年级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的学生,复学后参加当年专业分流。

3)因学籍异动从其他年级转入的学生,异动前已经确定专业的仍在原专业学习;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学生不参与分流。

4)入选山东科技大学“卓越工程师”项目的学生,专业提前确定为“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5)按大类招生专业的学生,因公派出国留学等原因不在学校的,由辅导员通知学生本人,并根据学生出国前在校的学习成绩予以折合参与排名。

6)第2学期缓考课程成绩以60分核算学业成绩得分。

72022年秋期及之后的学生学费按分流后的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8)本实施方案由学院专业分流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2510


附件1

学生综合考评指导办法

学生综合考评成绩为学业成绩(权值95%)与综合素质(权值5%)之和。

一、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以第一学年教学计划规定修读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平均学分绩点

大类内最高平均学分绩点学生记95分,其他人按其平均学分绩点与最高者的比率记分。

二、综合素质

(一)加分项

1)学科竞赛:加分标准如下:

等级

类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校地级

1

0.8

0.6

0.4

省(市)级

3

2

1.5

1

国家级

5

4

3

2

2)文体艺术:加分标准如下:

等级

类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校地级

1

0.8

0.6

0.4

省(市)级

3

2

1.5

1

国家级

5

4

3

2

3)荣誉表彰:个人、集体成员按以下标准进行加分:

等级

类别

国家级

省市级

校级

先进(标兵)个人、集体

5

3

1

说明. 同一事由奖励(表彰)就高加分,不重复。

(二)减分项

1. 受学校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行政处分,校级通报批评,每次分别扣5分、4分、3分、2分、1分;

2. 院内通报每次扣0.2分。

大类内最高综合素质学生记5分,其他人按其综合素质分与最高者的比率记分。

三、其他

学生综合考评指导办法中学业成绩计分由教务处解释,综合素质计分由学生处解释。


附件2

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填报指南表

一、登录系统

1.打开浏览器,从教务处网站(https://jwc.yznu.edu.cn/)上选择“新教务教师学生入口”进入用户登录界面。

2. 在用户登录界面输入学号、密码等信息,点击“登录”按钮。


二、专业志愿选择

1. 依次点击“学籍成绩”

 “学籍管理”

 “专业分流”,进入专业分流志愿填报页面。

2. 点志愿序号,选择上方专业,点“选中”,完成一个专业志愿填报;同样操作,完成后续所有专业志愿填报。

3. 点击“提交”,完成志愿填报。

4. 在志愿填报时间期限内,可修改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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