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招标购买实验室多媒体设备邀标书

发布者: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18-11-27浏览次数:1970

长江师范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招标购买实验室多媒体设备邀标书

 

为保证公开、公正、公平、保质按时采购长江师范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室多媒体设备,学院决定邀请具有一定实力的厂家或商家参与投标。

一、资格审查

1.经评标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合格后的厂家(商家),所投的标为有效标,否则视为废标。

2.资格审查需要厂家(商家)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2.1投标的厂家(商家)必须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2.2厂家(商家)应具有一定规模的稳定的安装和售后服务队伍。

2.3投标的厂家或商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应良好。

二、投标厂家(商家)须知

1.设备技术标准及数量

品名

功能及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备注

投影仪

13LCD技术,液晶面板≥0.63英寸,变焦比≥1.6倍★2、亮度≥5000流明,分辨率≥1024*768,对比度≥150001
 3
、具有自动梯形校正、四角校正、DICOM SIM 模式等功能
 4
、具有网络四画面、并列双画面功能
5、双HDMIVGAUSBRJ45RS-232C等端口齐全,
 6
、具有一键图形自动校正、数字聚焦功能
 7
、将投影机连接到网络后,可以使用兼容 Web 浏览器选择投影机设定控制投影,可远程访问投影机
8、内置扬声器≥16瓦,灯泡寿命≥10000小时(节能模式)
 9
,具有日程管理功能、智能感光功能、无PC演示功能。
10、具有手势演示功能,无需任何外接设备,在屏幕前挥一挥手即可控制幻灯片上下翻页
 11
,具有防盗锁,0秒关机,待机功耗≤0.31W
要求:产品须含有幕布,且负责安装。

3

“★”标注的技术需求为重要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

2.设备最高限价:39500.00元人民币。投标的厂家或商家所投的产品,必须按照1项所述功能及技术参数进行投标并报出每件最低供价,供价中包括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

3.投标的厂家或商家所投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或等于现供货的招标价,否则所投的标为废标。

4.投标的厂家或商家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培训,使采购方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设备。

三、投标书的内容必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投标方称谓、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2.提供产品的生产厂家、型号、主要功能技术参数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提供产品节能认证、环保认证、国家数字音视频及多媒体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电子投影机测量方法SJ/T 11346-2006)所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投标时需提供供货时由品牌厂家提供供货证明函;

2)品牌厂家出具并加盖品牌厂家鲜章的售后服务承诺函(未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3.交货(安装完成)时间承诺和拟提供的售后服务(保修期、零配件供应、服务响应时间、使用培训等)承诺;

4.提供最低供货价。

5.提供供货时间。

6.其他有关本项目品质与体现投标方实力的相关证明文件。

四、评标办法:

依据资质、价格、产品符合度、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综合因素评标,优者中标。评标领导小组对落选者不解释。

五、投标方式

厂家或商家在自愿的前题下,将投标书密封交:长江师范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格物楼1419办公室。

六、设备验收与付款

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完成安装调试以及对采购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后,经验收合格采购方出具验收报告。其中,验收方式为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设备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3.4在合同规定到货时间内完成交货。

4.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增值税普通发票,向学校财务处申请付款。

七、投标时间:20181130日上午12点前,过时不再受理。

八、评标时间:201811301240

九、评标地点: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格物楼1419室。

十、联系人及电话:谭勇(13038359826) 李兰(18324117020

座机:02372790087

十一、邀标书中的条款在未签订合同之前,不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方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后,且将本招标文书所列内容作为合同内容时即产生法律效力,并按《经济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有关条款执行。

 

                                                                    长江师范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1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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