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招标购买激光雕切机邀标书为保证公开、公正、公平、保质按时采购长江师范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激光雕刻、切割一体机,学院决定邀请具有一定实力的厂家或商家参与投标。 一、资格审查 1、经评标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合格后的厂家(商家),所投的标为有效标,否则视为废标。 2、资格审查需要厂家(商家)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2.1 投标的厂家(商家)必须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2.2 厂家(商家)应具有一定规模的稳定的安装和售后服务队伍。 2.3 投标的厂家或商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应良好。 二、投标厂家(商家)须知 1、设备技术标准及数量
“★”标注的技术需求为重要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 “※”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所投表设备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2、设备最高限价:49999.00元人民币。投标的厂家或商家所投的产品,必须按照1项所述功能及技术参数进行投标并报出每件最低供价,供价中包括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 3、投标的厂家或商家所投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或等于现供货的招标价,否则所投的标为废标。 5、投标的厂家或商家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培训,使采购方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设备。 三、投标书的内容必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投标方称谓、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2、提供产品的生产厂家、型号、主要功能技术参数。 3、交货(安装完成)时间承诺和拟提供的售后服务(保修期、零配件供应、服务响应时间、使用培训等)承诺; 4、提供最低供货单价。 5、提供供货时间。 四、评标办法: 依据资质、价格、产品符合度、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综合因素评标,优者中标。评标领导小组对落选者不解释。 五、投标方式 厂家或商家在自愿的前题下,将投标书密封交:长江师范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格物楼1419办公室。 六、设备验收与付款 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完成安装调试以及对采购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后,经验收合格采购方出具验收报告。其中,验收方式为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设备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3.4在合同规定到货时间内完成交货。 4.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增值税普通发票,向学校财务处申请付款。 七、投标时间:2018年10月30日上午12点前,过时不再受理。 八、评标时间:2018年10月30日12:40。 十、联系人及电话:谭勇(13038359826) 李兰(18324117020) 座机:023 72790087 十一、邀标书中的条款在未签订合同之前,不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方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后,且将本招标文书所列内容作为合同内容时即产生法律效力,并按《经济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有关条款执行。 长江师范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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