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证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2-03-19浏览次数:22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证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 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渝教师函〔20224号)和《长江师范学院师范生教学能力考核办法》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师范生教学能力考核实施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为20**级物理学师范专业学生。

根据自愿原则,学生也可不申请参加学校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证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自行参 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考核可申请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

20**级物理学专业毕业生可申请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任教学段及任教学科为高级中学物理学科

注:学生申请上述规定外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外的教师资格,需要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已经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证考试并通过的学生无需参加本测试。

三、考核内容及方式

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包括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

培养过程性考核包含四个方面: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教育实习实践、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

1.学生思想品德情况及师德素养。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结合学生在校期间表现进行定性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2.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主要考察学生教师教育课程学习情况。要求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教师教育类必修课程须全部合格,人才培养方案中教师教育类选修课程必须合格的,由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单位确定。由学院办公室从学校教务系统导出相关课程成绩。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综合》《教育基本理论综合》《物理学科教学论》《中学物理教材分析及课程标准解读》等

3.累计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实践完成情况。由物理系主任(或专业负责人)结合专业见习、教育研习、毕业实习情况进行定性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尚未完成毕业实习的学生的毕业实习成绩根据学生实际完成实习任务情况来评定(校内、校外、学院评价)。

4.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主要考察学生教育教学技能类课程学习情况。包括《口语能力训练》《书写能力训练》《心理教育能力训练》《班主任工作训练》《教育技术应用能力训练》《中学物理教学技能训练》《中学物理实验仪器设计实训》。由学院办公室从学校教务系统导出相关课程成绩。

(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根据教育部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要求、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由学院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已开设课程分类确定任教学段和学科笔试科目,着重考查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统一组织命题。命题专家包含校内外教师教育专家、一线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等。

对于已经参加了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并且所有笔试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绩的师范生,如其参加的笔试学段和科目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申请免试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一致,可视作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格。

四、考核工作安排

(一)成立考核工作小组

学院组织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培养性过程考核以及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的具体实施工作。其中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命题组由校内外专家组成,并由学校统一组织。考核工作小组组成为

 长:院 长 书 

副组长:谭 勇 党随虎

 员:团支部书记

  学院办公室主任

  物理学系主任

  教学秘书

  大四学生辅导员

  物理学专业教师

其中,考核工作小组组长统筹安排、指导监督考核工作,副组长具体组织小组成员实施各考核环节工作。学院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负责学生报名、考核资格审核、材料报送。学院学工办主任、办公室主任、物理学系主任分工落实培养过程性考核;物理学系主任负责组建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命题专家组,开展命题、评阅和成绩汇总工作。年级辅导员负责参考学生管理。

(二)学生报名

1.报名对象及时间

本次考核报名对象仅限20**级物理学师范专业学生并遵循自愿报名原则。

报名时间从20**316日至317日。

2.接受报名的任教学段与任教学科:初级中学,物理

3.报名方式

通过班级群统一填写学生报名名册,并通过群文件交学院教学秘书。

4.报名资格审核

由学院办公室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非物理学专业在读学生不按规定报考相应学段学科者,报考无效。

审核时间322日至24日。审核结果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三)统一组织命题制卷

命题时间42日前。

学院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已开设课程分类确定学科笔试科目,参考《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问答》中的要求,着重考查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学院采用封闭式统一命题,包括A卷和B卷。命题专家包含校内外教师教育专家、一线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等,命题专家签订考试命题保密承诺书。

学院于4218:00以前将考试安排(包括考试时间、考场号(考试地点)、考场人数和监考老师)和试卷纸质版密封交到教务处考试管理中心,由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制卷保密。

(四)组织培养过程性考核及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

报名及资格审核结束后,由学院对符合资格的考生进行培养过程性考核及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

1.培养过程性考核

410日前进行,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办公室、物理学系分工实施。410日教学办公室汇总过程性考核各项成绩结果到教务处实践科,提交报名资格审核和过程性培养考核合格的考生个人电子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用于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准考证和《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2.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

考试时间49 — 410日。

在学校统筹协调下,由学院负责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的组织实施。监考教师开考前30分钟到考试中心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由物理学系主任组织教师集中阅卷,并将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成绩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汇总并提交学院办公室于424日前完成公示。公示结束,由教学秘书提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获得者人员信息到教务处。

(五)汇总数据上报

教务处按照当年规定时间内将《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获得者信息报送重庆市教委。

(六)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均通过后,由校长签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有效期3年。证书内容包含思想品德及师德情况、任教学段和任教科目、有效期起止时间等,样式为教育部统一制定。

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师范生,凭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五、考核工作纪律

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人员应秉持严谨负责的态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评价客观公正、命题保密。工作小组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在考核成绩形成过程中各流程责任人须审核签字。各项考核成绩形成做到过程严谨、保证资料完备存档。相关考核资料由学院教学办公室保存,保存时间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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