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

发布者: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2-06-14浏览次数:14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重要实践环节,是大学生巩固专业理论知识,提高专业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的质量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保证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质量,现将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  组织领导

为了顺利推进本届毕业论文工作,学院分别成立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和答辩委员会。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院长 书记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

成  员:实践中心主任、办公室主任、系主任、教学秘书

(二)答辩委员会

李松柏、卢孟春、张可言、党随虎、谭勇、夏良平、贺泽龙、黄仕建、杜得荣、朱斌、李亚东

二、  管理模式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学院总体协调,由各系主任负责,使用“长江师范学院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简称“系统”)全过程无纸化管理,完成从选题至答辩各环节的管理工作。

三、  指导老师分配方式

(一)本届毕业生毕业论文任务的分配采用全院拉通,共同承担的总原则。

(二)在校外实习企业完成毕业设计学生、通信工程校企合作专业学生的指导采用双导师制,校内导师由相关专业教师担任。

四、  时间进度安排

按照教务处对毕业设计的安排要求,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分别就校内和校外两种完成毕业设计的时间进度安排说明如下:

(一)校内学生毕业设计时间进度安排

1. 20**1023日前指导教师完成出题;

2. 20**1024 ~31日系主任组织审题;

3.20**111~13日,各系组织完成课题录入系统、命题审查、生成选题库;

4. 20**1114~20日,各系完成学生(在线)选题及选题汇总;

5. 20**124日前,指导教师通过系统下达任务书;

6. 20**16日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开题报告;

7. 20**17~8日(18周末),毕业设计开题答辩,开题通过的学生根据任务书和工作计划开始课题研究;学生19日前手写完成开题记录,答辩组长110日前完成开题记录意见签署,学生112日前完成开题记录(扫描件)、开题报告定稿系统上传,指导教师115日前完成材料审核;

8. 20**318~19日,中期检查;322日前学生上传系统中期进展报告,指导教师324日前完成系统审核;

9. 20**414日前,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进行预审;

10. 20**421日前,学生上传毕业论文重复率检测稿进行“查重”检测;毕业论文质量校内抽查(抽查比例10%)。

11. 20**430日前,指导教师完成论文评阅,完成指导教师评语、指导教师成绩的系统录入;56日学院公布指导老师评阅情况;

12. 20**57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人评阅(盲评),评阅教师上传评阅意见及评阅成绩;59日学院公布评阅老师的评阅情况;

13. 20**511日,学院公布未获得答辩资格学生名单,未获得资格学生不能参加首次答辩。

14. 20**513~14日,毕业设计答辩;516日前学生上传答辩记录;答辩组520日前完成答辩评语及成绩录入;

15. 20**518~19日,各系组织第二次答辩;各答辩组(含二次答辩组)完善本答辩组全部答辩评语和成绩的系统录入;520日学院公布答辩评语和成绩录入情况;

16. 20**515~19日,毕业设计推优答辩及公示;

17. 20**52023日,系主任完成总成绩评定及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18.20**65日前,学生提交系统毕业设计(论文)全套材料最终版,指导教师完成审核;

19.20**610日前,完善信息统计、总结等资料并归档。

(二)校外完成毕业设计的时间进度安排

1.20**918日前,企业指导老师完成出题,提交选题报批表到系主任;

2.20**919~25日,系主任组织审题、确定校内指导教师、课题录入管理系统,生成选题库;

3. 20**926~30日,学生选题;

4. 20**108日前,校内指导老师下达任务书并上传系统;

5.20**1022~23日,企业(或在线)开题答辩;

6.20**1113日前,学生完成开题记录、开题报告上传,校内指导教师负责审核;

8.中期检查、论文查重、论文评阅及答辩环节时间安排与校内学生一致。

说明:校外完成毕业设计学生为在华清远见、粤嵌、国信安等实习基地的全体学生。

五、  工作职责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学院领导下,实行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各系、指导教师三级管理,分层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指导、检查、考核和总结归档工作。

(一)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学院本科各专业(方向)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全程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安排各系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我院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工作,如选题、开题报告、我院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要求等;

2.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检查;

3.确定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

4.检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5.按学院要求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6.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体方案和总结报告;

7.推荐优秀指导教师。

(二)答辩委员会职责

答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2.指导各答辩小组成员的工作;

3.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水平进行公平、公正的评定,并对各答辩小组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进行审核,形成答辩委员会意见;

4.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5.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总结。

(三)实践中心职责

实践中心具体负责全院各系毕业设计工作的协调、安排和落实,中心主任的主要职责是:

1.对接教务处督促各系主任和教学秘书按照毕业设计的时间进度安排完成各阶段的任务;

2.协调学院资源协助系主任落实毕业设计各环节的具体任务。

(四)各系主任职责

各系是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织与实施的基层单位,系主任的主要职责是具体落实本系毕业设计各环节工作:

1.审核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指导教师;

2.负责组织学生的选题工作;

3.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质量和纪律,检查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

4.组织指导教师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审查,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审、评阅及答辩;

5.收集、整理、提交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含电子文档)、成果等;

6.向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五)指导教师职责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讲师(或具有硕士学位)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在校外实习基地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实行双指导教师制,除聘请工程技术人员、研究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外,学院还应安排校内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职责如下:

1.拟定毕业设计课题;

2.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的准备工作,对学生的设计方法、方案论证以及课题方向等做必要的启发式指导;

3.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安排固定时间、地点为学生指导、答疑,指导学生规范地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并对规范性负责;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过程记录表;

4.认真审查学生的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化程度、答辩资格等项目,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修改;

5.对不认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指导教师有权终止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并逐级上报至教务处;

6.收集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和电子文档、毕业设计(论文)附本等),按时交系主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审查后,由系主任交学院教学秘书处统一保存;

7.经市教委和学校组织的重复率抽检不合格的学生,其指导老师应承担相应责任,计算教学工作量时要扣去重复率不合格学生的指导量。

8.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指导教师对每位学生每周至少面授两次以上,并记录指导过程。原则上指导教师在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期间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必须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并视作调课记载,且事先安排他人接替指导工作;

9.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如有学生一周联系不上,指导老师需及时与学生辅导员联系并向院里汇报,学生再不报到,其毕业设计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10.校外实习基地指导教师主要负责毕业设计过程的专业指导,校内指导教师主要负责开题、答辩到成果提交整个过程的督促及各项文档材料的规范。

(六)评阅教师职责

1.审核论文是否完成了毕业设计指导书和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叙述是否准确、合理,格式是否符合学校的规范要求;

2.撰写论文评语,明确给出是否同意参加答辩的结论;

3.有下列情形之一或以上者,论文不能通过评阅:

1) 抄袭他人论文或请他人代替完成,或论文质量严重不合格;

2)没有完成任务书中规定的任务且无正当原因;

3)论文格式严重不规范;

六、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及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

(一)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

每学年秋季学期初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实践中心主任、系主任、教学秘书组成。

(二)确定指导教师及出题

每学年秋季学期初由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确定毕业设计指导教师人选。毕业设计课题由指导教师提出或学生自选,要保证毕业设计课题数量大于本科生人数,并且各系集体审核后确定为该专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学生在实习单位完成毕业设计的,课题由实习单位的指导老师提出或学生自选。自选课题或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提出的课题须经过系主任审核,报学院备案后方可执行。

毕业设计课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内容,对所学知识进行综合运用。

1.从专业培养目标出发,题目应当具有实用性的特点。鼓励学生在实习的过程中去发现实际问题,作为毕业设计课题。

2.从学生的实际水平和毕业设计时间安排出发,既考虑课题的综合性,又要在份量和要求上适当,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任务。

3.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由指导教师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更原因,经系主任、主管教学院长同意,院教学秘书报教务处备案(电信学院指导教师更改毕业设计题目申请表见附件)。

(三)选题开题工作

选题工作应采取双向选择的原则,保证每个学生选定一个课题。选题结束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应将选题汇总、报送教务处备案。毕业设计课题选定后,由指导教师撰写毕业设计任务书。

1.指导教师填写《长江师范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时发给学生。任务书应包括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来源、应完成的主要内容、基本要求、成果形式、进度计划等。

2.学生根据指导教师拟定的任务书,在查阅相关资料后遵照教师要求填写《长江师范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学院根据毕业设计的时间进度安排组织开题报告会。

3.开题未通过的学生须在教师指导下,由各系组织重新开题。

(四)毕业设计过程检查

为确保毕业设计质量,使其真正达到预期目的,学院毕业设计领导小组和系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过程分前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检查,配合教务处、督导组不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前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准备情况,设计安排是否合理;

2.中期:着重检查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设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进行解决。各教研室应有书面检查纪录,毕业设计领导小组要向教务处上报中期检查情况。

3.后期:检查答辩的准备工作,根据开题报告及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完成任务情况,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文字材料、实验数据及软、硬件等成果进行验收。

(五)评阅及答辩资格审查

1.指导教师评阅: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完成后,学生应在毕业答辩前5天将毕业设计(论文)送交指导教师评阅。指导教师评阅后,填写《长江师范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指导教师用)》,对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设计(论文)质量等做出评价,并给出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

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有:

1)学生是否较好地掌握了题目所涉及到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

2)在完成毕业设计过程中是否有创新性思考,研究方法和手段、计算机及外文应用能力是否得到锻炼;

3)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所表现出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怎样;

4)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规范化程度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和规定要求。

2.评阅教师评阅:答辩委员会指定教师对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阅,评阅教师填写《长江师范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评阅人用)》,主要应针对选题方向、研究思路、设计能力、设计内容及与开题报告的符合度等方面做出评价,写出具体评阅意见,并提出论文的不足和改进意见。对于评阅不合格的设计或论文,学生应根据评阅教师给出的意见对设计或论文做出修改后,方可再次提交答辩申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取消其毕业答辩资格,并由学生所的系主任填报取消本科生毕业答辩资格登记表一式三份,学生本人和系各留一份,提交学院一份。

1)累计缺席时间超过做毕业设计(论文)时间的15天以上;

2)做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有重大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3) 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为剽窃或抄袭他人成果;

4)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不符合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规范的要求;

5)论文抽检重复率不合格的;

6)指导教师认定不符合答辩要求的。

(六)组织答辩

1.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由系组织的答辩工作。答辩前,各系主任负责组织指导教师对学生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查。通过答辩资格审查后的学生方可参加答辩;

2.答辩前,成立各专业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在答辩前张榜公布,各答辩小组同时公布答辩时间、地点;

3.答辩委员会设主任1名,委员3-5名,秘书1名。答辩委员会委员以专职教师为主,委员应具有讲师(或相当于讲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也可聘请校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工程技术人员担任答辩委员。答辩委员会下设的答辩小组,每组3-5人,设组长1人,秘书1人;

4.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其中学生汇报时间一般为510分钟,答辩教师提问及学生回答1015分钟。自述内容主要包括:毕业设计(论文)的背景、主要内容、结论及改进意见等;

5.答辩小组成员在答辩时,除了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内容提出质询外,还可以考核有关的基本理论、计算方法、实验方法等;

6.答辩小组在答辩完毕后,给出答辩评语及答辩成绩;

(七)评定成绩

1.毕业设计(论文)通过答辩后,方可获得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和学分。成绩按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记;优秀一般不超过15%。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满分100分,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小组评分三部分构成,各部分所占比例为30%、30%、40%;

3.答辩委员会负责对各答辩小组评定的成绩进行审定,按要求评定总成绩,并依据学校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评选出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上报教务处;

4.答辩委员会要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进行宏观控制,同一专业指导性比例为:优秀不超过15%,良好不超过30%,鼓励狠抓不及格。

各档次成绩须按下列基本标准评定:

优秀(85分及以上):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表现良好。能全面、认真、独立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内容。毕业设计(论文)中反映的基本思路和研究方法正确,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论据充分,有自己的独立见解和一定的创新性,文字书写工整,语言流畅。设计的产品结构合理功能齐全,有推广应用的价值。答辩时叙述和回答问题正确,表述流畅。

良好(7584分):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内容。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反映的基本概念正确论证合理,有一定的见解。文字书写规范。设计产品能够实现各项功能,设计的结构或技术路线合理。答辩时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及格(6074分):毕业设计(论文)能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内容反映的概念基本正确,论证一般,没有较大原则性错误。文字书写清楚,产品功能基本实现,设计结构或技术路线有待完善,答辩时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不及格(60分以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1)经审查毕业设计(论文)内容为抄袭者;

2)不能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3)毕业设计(论文)中基本理论、基本概念有原则性错误;

4)技术路线或设计结构工艺有明显缺陷;

5)答辩时回答问题基本概念不清,回答问题有明显错误;

6)大量抄袭拷贝复印他人成果,情形恶劣者。

(八)总结归档

1.工作总结

为了客观地反映毕业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等情况,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管理,应从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情况、指导情况、总体水平反映出的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和存在的问题、对今后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认真做好书面总结。

1)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各系主任将毕业设计(论文)汇总、整理后连同工作总结上交给院教学秘书处存档。

2)答辩结束后3天内,经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组评定后,向教务处上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及工作总结。

2.资料归档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学院应将学生选题编制报批表、任务书、开题报告、开题记录表、答辩记录表、成绩评定表(指导教师用、评阅人用、答辩委员会用、总成绩)、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等按照顺序整理归档,装入学生资料袋,并将毕业设计(论文)信息统计表和质量分析报教务处存档。由系主任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整理,上报学院教学秘书处归档,保存期为五年,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长期保存。

1)小组答辩结束后1周之内,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做好补遗工作,并将完善后的电子版资料备份留存并提交系主任。

2)各指导教师严格要求学生按照毕业设计材料清单清点正好指导学生的所有材料。

3)答辩后1周之内,各指导教师将毕业生答辩资料档案袋交给系主任,由系主任检查后交教学秘书处,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拒绝接收,由指导教师本人负责完善后再接收,留专门文件柜存档。

七、学生纪律要求

全体师生都要充分认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制定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处理好与就业、工作等的关系,从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等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管理,决不能降低要求,更不能放任自流。为此,对纪律方面作如下要求:

(一)学生因就业需求,需要学生上交已与就业单位签好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正式劳动合同、并认真签好《毕业生校企联合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审批表》,包括用人单位接收函、现场指导老师、辅导员签字、学院指导教师签字等,经过学院领导批准后允许学生到企业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工作,但其管理工作应由校内指导教师与就业单位协商解决好。

(二)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要严格考勤制度,不得擅自离校外出,违者按旷课处理。(累计三次取消答辩资格)

(三)确有特殊情况,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学生请病事假,假期不得超过四天。采用书面请假的办法,先向指导老师请假,同意后再向辅导员请假,最后由主管教学院长审批。回校后按程序销假。

(四)考研复试可以请假,但不得超过四天。

(五)进行毕业设计期间,学生每天按照毕业设计指导安排表的时间,必须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毕业设计工作。由学院委派的毕业设计(论文)督导教师对指导教师和学生进行考勤。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学生应尊重指导教师及督导教师,主动打扫教室卫生,保持良好的毕业设计(论文)环境。

(六)为了兼顾就业工作,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鼓励同学参加就业面试,但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最多累计不能超过全过程4天。否则,取消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者,不得毕业。

(七)教室应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播放音乐等不良行为。保护好教室财产安全,做到出门关灯,锁好门窗。

(八)必须按照规定时间上交材料及电子版,在校外作课程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每周把论文或者计算书发到指导教师的邮箱中,名称必须注明学号、名字、题目、第几稿。

(九)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原则上到用人单位做毕业设计的学生,在校做设计的时间应在一个月以上。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或以上者,将取消毕业设计答辩资格,毕业设计成绩不及格:

1.不认真按照指导教师要求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情节严重;

2.抄袭他人的成果和论文,或请他人代替完成;

3.没有完成任务书中规定的任务且无正当原因;

4.没有按时提交论文或论文格式严重不规范;

5.指导教师、评阅人审核没有达到答辩要求;

6.累计旷课5天(含5天)或请假15天(含15天)者,其毕业设计(论文)按不及格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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